所謂的青梅竹馬……前男友(二)
現在回想只覺得我就是被他臉上這個屁大的坑給坑了。

 

    江辰拿著大大小小的單據出來時正巧看到這一幕,笑著睨我:「妳可真夠孝順的。」
    

我仰頭看他,他在我面前半俯著身子低頭看我,垂下來的髮梢在晨光中泛著柔柔的光,他駕輕就熟地對著我笑,左頰擠出一個深深的酒窩,彷彿我們昨天才一起吃飯看電影。

    我撇開了眼神,這是個萬惡的酒窩,當年我那顆小芳心就是醉倒在這個酒窩裡的。雖然現在回想只覺得我就是被他臉上這個屁大的坑給坑了。
自我有記憶以來,江辰的存在就跟巷口那根電線杆一樣理所當然。他住我家對面樓,鎮長的兒子,班長,長得好,彈鋼琴,寫毛筆字,成績好,講一口好聽的國話。

    電視和小說稱我們這種從小家住很近的男女同志為青梅竹馬,並且普遍分兩類:一是相親相愛型,兩人間親若兄妹,一起掏馬蜂窩一起被馬蜂螫,一起偷地瓜一起挨揍,等到驀然回首,才發現友情早已慢慢昇華為愛情;一是相看兩相厭型,兩人針鋒相對,遠遠見到都恨不得衝上去咬對方一口,一逮到機會就拔對方自行車氣閥,長大後猛然發現,啊!原來這就是愛。

    可惜我與江辰以上皆非,在很漫長的歲月裡,我和他都只是對面樓的鄰居。他每日叮咚叮咚彈他的鋼琴,我津津有味看我的櫻桃小丸子。偶爾忘記作業內容,我會去按他家的門鈴,他總是很訕,不耐煩地說妳自己為什麼不記;可能是因為有求於人,所以我從不與他計較,當然也可能是我從小不愛與人計較。我這人淡定中帶點超凡。

    初二升初三的暑假,考完試後我們班瞞著老師偷偷辦了野炊,野炊中我和江辰被分配去洗番薯,班裡四十個人,買了四十四個番薯,江辰把零頭四給洗了,然後就在一旁打水漂兒玩。

    我蹲在湖邊強壓著怒火洗番薯,就在我愈洗愈火大時,一塊小石片咚地削過我面前的水面,濺了我一臉水花。我一抬頭,江辰卻是若無其事的樣子,繼續手起石落地在水面上削出一個漂亮的四連跳,水面上連著泛起大小不一的漣漪,相撞著蕩開。
按理說我應該罵他、潑他水、把他腦袋按水裡,或者把他推進湖裡淹死。
但我都沒有,我只是活生生看傻了。

    微風掀動著他略寬大的白色校服,陽光在他睫毛與髮梢跳躍出金黃光圈,微揚的嘴角在左頰抿出一個得意的酒窩。
時間與空間凝固,只剩下我的心跳怦怦怦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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